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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面落实冬季清雪工作的通知
2017-11-14 15:41  

关于全面落实冬季清雪工作的通知

又到了冰封雪飘的季节,让我们在感受雪花的纯洁、冬日的情怀的同时,冰雪也给我校广大教师及学生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和诸多不便。为保证校园道路交通和广大教师及学生出行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结合黑河市创建卫生城市活动,巩固我校绿色校园成果,根据我校清雪工作应急预案,现就2017年冬季全面落实清雪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校园清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

组  长:贯昌福

副组长:杨宏  李廷栋  张焕强  车永宏  许海深

成  员:刘铁刚  王守文  吴春娟  李  明  王福军   秦  岩  孙宝玲  柴  华  

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负责人

办公室主任:王守文

副主任:高孝成   赵晓娜  包  宇  马宝发

成  员: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办公室负责人

总监督员:侯  驰  

监督员: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办公室负责人

二、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清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始终把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摆在第一位,要顾全大局,确定本单位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,具体负责清雪工作的组织落实,按时保质完成责任区清雪任务。

三、教育广大师生要能以主人翁姿态,积极参加清雪活动中来,听从所属部门、学院的统一部署,及时清理责任区积雪。各级学生会、志愿者协会、校社联等学生组织也要积极行动起来,发出倡议和指令,号召全校学生积极投身“清积雪、保平安、净化校园”的活动中来。

四、清雪工作范围及标准:

冬季校园清雪工作实行包干分片,责任到人,谁使用谁负责,就近原则,各扫门前雪,以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和师生出行安全。

1、属于小雪量级的,应当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以内完成;属于中雪量级的,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完成;属于大雪量级的,应当在降雪停止后72小时内完成。

2、校园内行车道与人行道的冰雪,应当露出原路面,无冰棱、冰包,达到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、不影响师生日常学习生活的标准。

3、清扫的冰雪应当堆放到指定地点。不得在道路交叉口、消防通道以及垃圾容器等公共设施周围堆放冰雪,不得向雪堆倾倒垃圾、污物、废水等,不得向道路、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、液体。冰雪装运应当场清雪净,装运的冰雪应当运送到指定的冰雪消纳场地,不得沿途遗撒或者倾卸。

4、清除冰雪作业时应当加强作业安全管理,作业人员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,行人和车辆应当主动避让清除冰雪作业车辆以及现场作业人员。

5、清除冰雪作业时,不得损坏公用设施、树木、绿化带和景观带。

6、 在校园内停放的车辆,不得妨碍清除冰雪作业。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前风挡明显位置上预留移动车辆电话,并按照清除冰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。

五、清雪工具领取及回收

1、工具由黑河学院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供;

2、工具清雪结束后及时送还;

3、联系人:郑晓林13846352517。

各单位认真组织、抓好落实,全校师生做到“以雪为令、部门联动、即下即清、及时清运”,高标准完成清雪任务,创造一份和谐,享受一份奉献,积极参加清运冰雪活动,为建设和谐、安全、美丽的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黑河学院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

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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